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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当格格郎部落正在做着早饭,有的煮着奶酒,突然觉得天儿怎么好像放阴了,而且好像是什么声音传来?是马蹄声?是冲杀声?是兵器声?大清早的哪儿的声音?
呀!不对!是明朝军队!是明朝的骑兵,后头拿的那是?鸟枪??
还没反应过来!况业博的大军已经杀到,啥叫措手不及这就叫措手不及。当鞑靼兵手上还拿着锅碗的时候,明军的长刀短剑已经刺入了心脏。
格朗西斯还在梦里神游,部将赶紧进来报告,一个起身操起大刀就吹号集结队伍。鞑靼不愧是游牧名族,集结的快,一下子就形成一个大方形,一边掩护格朗西斯等头领望左方撤退,谁知左右到处铺天盖地的明军杀来,居然还有几百只鸟枪,打的刚上马的鞑靼骑兵措手不及。喊杀声,哀号声响成一片,格朗西斯望着明朝大军屠杀,心里有气又急,大喝道“好不要脸的军队,趁着我们没准备打袭击!要脸吗?”
话音刚落,只感觉一条红缨枪从左方飞过,穿透胸部,鲜血直流。紧接着只见一威风凛凛将军骑着战马大喝“以彼之道,还施彼身,夜袭我营不知是哪个小人?”
这是格朗西斯听到的最后一句话。狠狠的闭上了眼。格格郎部其他部落军士看到头领死了,个个惶恐,丢盔卸甲,跑的跑,散的散。
马辉下令,活捉格格郎部族人,反抗者杀无赦,活捉下来的直接冲作俘虏,交由兵部裁决。
一场战斗的胜利肯定要当作一场战役的胜利,不!甚至可以当作名族的胜利。
叶飞笑道“马将军这寿材,看来还得等几十年再用了”
马辉笑了笑没有说话。
一旁的郑九小声道“这可是好东西,纯金丝楠,估计得好几千两呢。”